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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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工作职责
2020-12-16 12:16  

根据上级规定,团委学生工作处心理健康教育教研室主要面向全体在校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普查、心理辅导与咨询方向的服务,具体职责如下: 

1、负责学院学生的心理辅导与心理咨询工作。 

2、负责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课程》管理。 

3、负责开展学院学生心理健康普查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节等活动。 

5、负责开展心理教师队伍和学生骨干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指导各二级学院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相关工作。 

7、负责开展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科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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