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关于做好2020届高等学校中职学校技工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学院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审核和发放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对象为学院在2020年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全日制高职毕业生。
1.低保家庭毕业生;
2.特困人员毕业生;
3.孤儿;
4.重点困境儿童毕业生;
5.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6.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7.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
(二)求职创业补贴发放标准为低保家庭、特困人员、孤儿、重点困境儿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及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补贴标准为1000元/人,其它人员补贴标准为600元/人。
二、组织申报
各二级学院组织符合条件学生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网址为http://www.sdgxbys.cn),由学生端口进入自愿填写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信息,填写完毕后分别由经二级学院审批、学校审批后形成《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二级学院于10月9日前组织学生申报并审批完毕。于10月11日从信息网上导出《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缴学生处张成功。
三、注意事项
1.请各二级学院做好求职创业补贴的宣传工作,明确告知申请人如实填报申请材料,因材料不全或信息有误导致补贴款不能发放到账的,后果由申请人自己负责,杜绝虚报冒领求职创业补贴资金现象。
2.申请学生要按照信息网要求认真填写和上传相关材料,确保申报的准确性。
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