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生活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团活动的水平,带动社团的全面繁荣和发展,促进社团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院团委在学生社团范围内结合社团考核结果定期进行社团及其负责人的评优表彰工作。
一、奖项设置及说明
1、优秀集体奖
(1)示范社团奖(3家):每两年评选一次,为社团评比中的最高奖项,颁发给在校园文化生活中有杰出贡献,深入人心的社团。
(2)十佳社团奖(10家):每年度评选一次,颁发给在当年度中成绩显著、广受欢迎的社团。
(3)单项奖:(每年度评选一次,各1~2家,总数不超过6家)
①最佳项目奖:颁发给当年社团项目设计、实施、总结等方面表现突出的社团。
②最佳管理奖:颁发给管理方法得当,档案管理优秀,财务管理清晰,社团凝聚力强,在该年度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社团。
③最佳形象奖:颁发给当年社团宣传工作表现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的社团。
④特殊贡献奖:颁发给当年对校园文化生活有特殊贡献的社团。
2、优秀个人奖
(1)十佳社团负责人(10人):与十佳社团相对应。
(2)优秀社团负责人(若干):与获得单项奖的社团相对应。
(3)优秀学生社团工作者(若干):颁发给当年表现优异的参与我院学生社团管理工作的学生干部。(此项由社管中心成员申报,团委评选。)
二、优秀集体评选标准
1、基本条件
(1)模范遵守《潍坊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规定。
(2)经常与团委、社管中心交流沟通,对团委制定的学生社团有关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及时向团委刊物或网站投稿。
(3)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财务清楚,工作手册认真填写,保存完好。
(4)学期初有计划,学期中较好地依照计划组织活动,学期末有完整的总结,活动记录详尽、真实。
(5)社团考核结果良好。
(6)该年度未受到任何处分。
2、具体条件
(1)示范社团
①成立两年且连年在评优表彰中获奖。
②社团发展达到十佳社团标准。
③校园活动中作用突出。
④在社会中影响较大,深入人心。
(2)十佳社团
①积极开展院内外活动,主题新颖,内容丰富健康,形式活泼多样,宣传工作及时到位。
②活动受到广大师生好评,在院内外影响较大。
③指导教师积极参与该社团活动,与业务指导单位联系紧密。
④社团成立满一年,签到率90%以上。
⑤有本社团的网站或刊物,按期推出,内容丰富,受到欢迎。
⑥社管中心抽样调查对此社团评价优秀。
(3)其它
①最佳项目奖:评选年度内,曾获得院团委项目支持,院团委对该项目评价较高,同学们反映好,组织有序、总结宣传到位,丰富了全院师生的生活。
②最佳管理奖: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高效完成每学期的注册、登记等工作,档案清晰有特色,财务状况良好。
③最佳形象奖:宣传工作表现突出,院内外媒体、报纸投稿率和采稿率高,拥有自己的网站或刊物并具有较高质量和一定影响,有良好社会影响的社团。
④特殊贡献奖:对校园文化生活及社团管理工作有特殊贡献的社团予以奖励。
三、优秀社团负责人评选标准
1、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社团进步显著,工作成绩突出。
3、在其领导下,社团精神面貌好,社团规模不断扩大。
4、与院团委、社管中心相关部门联系紧密,工作计划、总结及时上交审批。
5、对促进社团负责人交流和培训有突出贡献。
四、评选依据
1、各社团上报书面总结材料及其它相关资料(录像带、光盘、照片、报摘等)作为评奖参考。
2、各社团在媒体、报纸、相关网站上文章的内容和质量作为评奖依据。
3、结合平时活动记录情况(指社管中心的记录)、社团考核结果。
4、结合社团工作手册记录、保存、管理情况。
5、结合广大同学反映和社会反响。
五、社团评优程序
1、各社团向社管中心递交申报材料。
2、社管中心完成社团考核评分工作,并对各社团材料进行审核。
3、根据考核、审核结果确定候选社团名单,并通过网络等形式公示,同学们参与投票,结果作为评比依据之一。
4、院团委组织由社团负责人、社管中心成员、特邀评委参加的现场答辩会,以不记名投票的形式进行社团评优。
5、院团委发文公布评优结果并予以表彰、奖励。
本细则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在院团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