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生宿舍作息与用电管理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一段时间以来,到了夜间就寝时间后,学生宿舍仍未按时熄灯甚至长明灯,有的玩电脑、有的吵闹,影响了广大同学休息,还有的将手机放在床铺上充电或使用各类电器,产生了安全隐患,为保证广大同学用电安全,保证睡眠时间,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以利于师生生命安全,利于身体健康,利于提高上课学习效率,现就学学生宿舍作息和用电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1.夜间停电或限功率供电时间及要求。因各校区宿舍供电线路不通而采取不同的方式。
(1)滨海校区南区和奎文校区,每年11月1日至下年4月30日的22:30至早晨5:30,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23:00至次日早5:00,宿舍内照明灯和插座停电,奎文校区宿舍空调、滨海校区南区制冷或制热风机不停电。
(2)滨海校区北区,每年11月1日至下年4月30日的22:30至早晨5:30,每年5月1日至10月31日的23:00至次日早5:00,宿舍内限定一定功率供电,仅能保证制冷或制热风机供电,照明灯和插座停止使用,若开灯或使用插座插排,该宿舍会暂时停电,从而制冷制热风机供电暂停。暂时停电后,有关宿舍要将插座用电器取下、灯开关处于关闭状态,智能控电系统则在20分钟后会自动恢复供电。若仍没有恢复供电,相关宿舍同学可联系当日值班人员(各楼大厅黑板上有联系方式)进行处置。
各校区各宿舍同学要在夜间停电或限功率供电后,要自觉将电源插头拔下或关闭,防止恢复供电后出现安全问题。手机需充电的要提前进行充电,起夜的可用手机手电筒照明。
2.每天早晨至就寝前限功率供电要求。每天早晨恢复供电至夜间就寝前,各校区各宿舍设置一定的功率进行供电,保证宿舍内电脑、手机充电、照明、风扇、空调、风机等正常使用。宿舍内若违规使用各类大功率电器,如热得快、电饭锅、电热壶、电吹风、电熨斗等,公寓智能控电系统就自动对该宿舍暂时停止供电,暂时停电后,有关宿舍要将插座插排上的违规电器取下,智能控电系统在20分钟后会自动恢复供电。若仍没有恢复供电,相关宿舍同学可联系本楼楼长或当日值班人员(各楼大厅黑板上有联系人方式)查清原因并处置完毕后恢复供电。
3.夜间公寓楼大门管理。按照学院学生公寓管理规定,校内住宿同学要按时回公寓休息,每晚冬季春季21:30、夏季秋季22:00各公寓楼大门原则上只进不出;每晚冬季春季10:30、夏秋季23:00各公寓楼大门关闭。夜间学生因急事外出,需联系本班辅导员批准,经公寓楼值班门卫核实,并在本楼服务台签字。
4.安全检查。各二级学院组织值班人员、学生干部在熄灯就寝前要检查宿舍安全和核查归寝人数,做好检查记录,重点查清落实未归寝同学情况,及时处置各类安全隐患。
5.违纪违规处理。对私接电源电器或使用各类违规电器等行为,对熄灯就寝后吵闹嬉戏娱乐而影响他人休息、私自外出不按时归寝者,按学院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为了广大同学身心健康,为了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院学生公寓安全管理规定,共同创造安全、文明、有序的生活和学习环境。
本规定自2024年4月1日起实施。
学生处(学生公寓中心)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