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今年暑假期间,全校有320多名学生(含留学生)在校学习、参加技能训练、招生服务等工作,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做好2021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工作的要求,为切实加强我校暑期留校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广大学生生命安全,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责任到人
1.按照“谁安排留校,谁负责管理”的原则,留校生所在的二级学院分管院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假期留校学生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相关辅导员、班主任是留校学生教育管理主要负责人。
2.有关二级学院按要求与假期留校学生签订安全责任协议书。
二、注重实效,切实做好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1.有关二级学院、部门要高度重视假期留校学生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提高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狠抓各项措施的落实。
2.教育学生必须与平时一样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一旦发现有严重违纪违规现象,将取消留校住宿资格,并视情况作出相应的处分。
3.要定期对所有留校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讲清学校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要特别告诫所有学生防溺水安全,绝不到水库、江河、湖泊、海滩等场所游泳嬉戏。
3.教育学生严禁在宿舍区使用电炉、热得快、电热壶、电饭锅等大功率电器,严禁在宿舍区使用明火、存放危险物品;学生不得私自调换寝室和留宿外客、异性等。
4.教育学生遵守作息时间,遵守学生公寓大门管理规定,按时入楼,按时刷卡考勤。
5.教育学生遵守入住规定,按照审批入住时间办理入住和退宿,如中途需要外出不能回学校住宿的,应及时向自己的联系责任老师请假,说明外出地点、时间及联系电话。未经批准,擅自外宿,作违纪处理。
三、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教育学生应严格遵守学生公寓管理各项规定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入学生公寓自觉测温;禁止随意出入校园,因事外出须按请假规定进行办理;出现发烧等异常情况时,要及时向本二级学院主要领导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并按疫情防控处置程序办理。
四、建立信息报送系统,切实掌握学生动态
1.有关二级学院、部门在留校学生中确定学生干部或组长,建立留校学生、学生干部、辅导员班主任、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确保信息畅通。
2.各有关负责人、公寓中心值班人员、辅导员、班主任要经常性地与本班留校学生联系,采用走访寝室、电话抽查、学生协查等方式掌握本班学生动态。
五、加强管理,确保假期校园安全和秩序
1.要加强隐患排查,落实防范措施。学生公寓中心值班人员、各有关二级学院、部门要定期组织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建立台账,落实整改责任人,并在第一时间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及时处置。
2.各有关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公寓中心值班员要定期进行宿舍卫生和秩序检查,明确宿舍值日生,确保假期宿舍卫生状况良好和生活秩序。对不清扫卫生,造成宿舍内环境差的,公寓中心要进行通报。
3.切实加强暑假期间辅导员、班主任、管理人员、任课老师、家长和学生之间的联系。辅导员、班主任要通过有效的方式,保持和学生及家长的联系,不断提醒学生注意安全,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4.妥善处理紧急突发事件。如遇紧急突发事件,要按照学校有关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和要求,第一时间向所在二级学院主管领导、安全保卫处、学生处、学校领导汇报,并赶赴现场,及时、妥善处置;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5.对因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负责,导致学生安全事故发生的,要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学生工作处
2021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