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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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申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的通知
2020-12-24 20:20  

各二级学院,各班级: 

按照省市和我院有关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措施,现将我院学生公寓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要求安排如下,请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认真落实好,保证不出现任何问题。 

1.所有学生进入学生公寓时必须佩戴校牌,无校牌者视为外来人员禁止入内; 

2.任何人进入学生公寓必须在各楼大门处进行测温,体温异常者暂不能进入,学生要等待辅导员、班主任前来进行处理; 

3.各宿舍要在每天中午时间将窗户打开进行通风;每天要按时清扫卫生,保持室内整洁; 

4.辅导员、班主任、学生都要记住各楼临时留观室位置。滨海校区:承泽1号、3号楼的均在各楼层的最西头房间(隔离点),承泽2号楼、4号楼的均在各楼层的最东头房间(隔离点);奎文校区:17号、18号楼均在各楼层的最西头房间,5号的106房间、316、317房间,西8号楼的124、133、337、537、637房间。 

5.学生要记住突发情况发生时的应急处置程序和办法。若出现发烧症状时,该生第一步要打电话告知本班辅导员、班主任,由穿A类防护服的辅导员、班主任引领到本楼就近的临时留观点室,再按照有关处置程序和办法进行处理。同时,该生宿舍的其他同学不要外出,待该生经检查无问题后该宿舍再恢复正常。 

6.各二级学院各班级负责每日要对各宿舍进行消毒并填写好消毒记录表,放置在本宿舍桌子上。 

7.各宿舍学生每日要进行体温检测,并填写好体温检测记录表,放置在本宿舍内。 

8.各楼内公共区域的卫生保洁和消毒由学生公寓中心按规定负责进行。 

9.校外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公寓,若进入楼内进行安全检查或对各类设施维修维护的人员进入时一律要出示健康码和进行体温检测,异常者禁止入内。 

10.其他事宜按照学院有关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和办法进行。 

团委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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