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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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及班主任住公寓值班工作的通知
2020-05-23 13:04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潍坊职业学院学生公寓管理条例》、《潍坊职业学院2020年春季学期开学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和学院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以利于更好地处置疫情防控突发事件,保障学生宿舍安全和良好的生活秩序。现就进一步加强辅导员及班主任住公寓值班工作通知如下。 

一、值班时间、地点及基本要求 

1.值班时间:晚自习后晚寝时间。 

2.值班地点:潍坊职业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住公寓值班室安排表(见附件1)。值班室内由学生公寓中心负责配备基本的床上用品,其他个人生活用品根据个人需要自带。 

3.严格签到、签退制度。辅导员及班主任到达值班室所在公寓楼后,先在本公寓楼门卫值班室处签到,值班结束离开公寓楼时在门卫值班室签退并填写工作记录。 

4.坚守值班岗位。辅导员及班主任夜间值班,要按时到位,但确实因病或急事不能值班者,应与本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做好调班工作,不允许出现空岗现象,不允许各类学生干部代值班。 

5.值班期间,辅导员及班主任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6.值班期间除负责好本学院的宿舍外,协助其他学院做好宿舍管理工作,处置突发事件。 

二、夜间值班的具体任务 

1.日常事务:接待当日学生来访、咨询等;督促学生按时熄灯就寝;配合做好其它管理工作。 

2.督促检查:指导带领本学院学生会干部重点巡查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学生在宿舍内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私藏管制刀具、棍棒等安全隐患,严查学生夜间饮酒问题并及时严肃处理,检查学生就寝情况,做好检查记录并签字。 

3.突发事件处理:当班期间如遇学生突发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件恶化升级,及时通知有关班级辅导员或班主任返校处理,并同时向学生所在二级学院领导、学生工作处处长、公寓管理中心主任汇报,必要时拨打报警电话。 

4.信息反馈:值班辅导员及班主任必须做好值班记录,重要事项由各楼管理老师及安全值班员向学生公寓管理中心主任及时报告。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三、夜间值班工作考核

1.公寓管理中心负责各二级学院辅导员及班主任夜间值班的监督考核,各二级学院负责对辅导员及班主任夜间值班的管理指导教育。 

2.辅导员及班主任入住学生公寓值班工作纳入学生工作目标考核;擅自离岗或当班期间出现责任事故,将取消辅导员及班主任年度考核评优资格;代签到签退及工作记录者视为无效值班。 

3.每周末由公寓管理中心有关老师进行汇总考核。 

4.各二级学院于5月21日下午4:00前将拟安排的辅导员及班主任住公寓值班表(附件2)填写后发送至学生公寓中心李茂先老师办公邮箱内。 

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辅导员住公寓值班室安排表 

附件2:各二级学院拟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值班报表 

学生工作处 

2020年5月20日 

附件1 潍坊职业学院辅导员住公寓值班室安排表

校区 

类别 

值班地点 

奎文校区 

男教师 

5号楼108室 

女教师 

17号楼125室 

滨海校区 

女教师 

承泽2号楼A201室 

男教师 

承泽4号楼B201室 

备注:各校区给予每学院提供1个公用床位及备用品,其他个人用品自带自存。 

附件2 各二级学院拟安排辅导员班主任进公寓值班报表

二级学院: 

序号 

姓名 

性别 

班级 

联系电话 

备注:1.辅导员及班主任住公寓值班由各二级学院结合实际情况自行安排人员及值班日期;为减轻值班工作量,建议辅导员班主任值班日期与本学院教师值班日期一致。 

2.本表上交学生公寓中心,便于公寓管理老师及时联系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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