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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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09-23 11:32 张成功 

    关于做好我院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07]8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财厅[2016]6号)及《潍坊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院2017级有学籍的高职在校学生。  

    二、认定工作组织与程序  

    (一)认定工作组织  

    1.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审核和管理全院的认定工作。  

    3.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领导为组长、团总支负责人以及辅导员办公室负责人、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担任成员的认定工作组,负责认定的具体组织和审核工作。  

    4.以班级为单位,成立以(辅导员)班主任任组长,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认定评议小组,负责认定民主评议工作。认定评议小组成员中,学生代表人数视班级人数合理配置,应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一般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10%。认定评议小组成立后,其成员名单应在本班级范围内公示。  

    (二)认定程序  

    1.认定评议小组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及建档立卡、农村低保、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孤残、烈士子女以及长期患重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相关证明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材料。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确定本班各档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报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进行审核。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并将其列为重点资助对象。  

    2.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要认真审核认定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结果。如有异议,应在征得认定评议小组意见后予以更正。  

    3.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审核通过后,要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以适当方式、在适当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在公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助情况时,不能涉及学生个人及家庭的隐私。如师生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本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提出质疑。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对二级学院认定工作组的答复仍有异议,可通过有效方式向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提请复议。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应在接到复议提请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情况属实,应做出调整。  

    4.学院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汇总各二级学院审核通过的《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将汇总认定后的学生名单报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同时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  

    5.合理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我院参照潍坊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设为一般困难、困难和特殊困难三档。  

    三、具体要求
    1.
    积极发动,做好宣传。各二级学院要充分认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重要性,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依据其家庭经济状况,不能加入其他非经济因素。要正确认识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励志类国家奖学金等解困型资助项目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保基本、兜底线”的功能定位,坚决杜绝将“助学金”变成“奖学金”或用“助学金”代替“奖学金”的行为。各二级学院要大力宣传认定工作的意义,使认定工作真正起到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作用,保证学院能够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贫困生资助工作,从而保证资助资源得到合理分配。  

    2.严密组织,本着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有关文件进行评选。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取消认定资格。  

    3.各二级学院在接通知后立即组织开展工作,组织学生填写《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在学生处网站—资料中心下载),并负责收集《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请各二级学院于1012日之前将审核认定的申请表、调查表、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表格见附件1)及班级评议小组的评议材料、二级学院评议公示材料交学生工作处,其中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纸质版由二级学院分管领导签字,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处王晓燕邮件系统。  

    4.报送材料要规范、完整、及时。  

     


     

    附件1:_ _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  

     

     

     

     

     

     

    学生工作处
    2017
    921  

     

     

     

     

     

     

    附件1  

    _ _学院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2017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明细表  

     

    序号  

     

     

     

    学 号  

    年级、专业、班级  

    家庭住址  

    家庭基本情况  

    是否助学贷款  

    本人联系  

    方式  

    家庭联系  

    方式  

    贫困档次  

    1  

    ×××  

     

    2017级学前教育1  

    菏泽市张湾镇  

    一千王村  

    父母均无稳定工作,遭遇自然灾害庄稼减产  

     

    1  

    2  

    ×××  

     

    2017级机电一体化技术2  

    济宁市微山县欢城镇下辛庄村  

     

    单亲,母亲因病去世致欠债累累,与爷爷奶奶一起生活  

     

    2  

    3  

    ×××  

     

    2017级园林技术1  

    滨州市无棣县西小王乡王管村  

    父亲因脑溢血无劳动能力,母亲务农,姐姐弟弟都上学。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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