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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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18年特困生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的通知
    2017-11-03 10:33  

    关于做好2018年特困生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8年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要求,决定开展学院2018年特困生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特困生信息认定及证明材料。

       1.证明材料

    《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一)

    城乡低保证明

    城市零就业家庭证明

    残疾人证明

    ⑤扶贫办(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证明

    ⑥农村贫困家庭证明

    说明:为必须具备材料;、⑤、⑥条件有一项即可,提供复印件。

    2. 认定程序

    各二级学院特困生名额由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人数确定,不超过当年毕业生总数的5%,严格按照学生证明材料对申请的毕业班学生信息进行审核,确定最终的名单,填写潍坊职业学院2018年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选名单(附件二,纸质版及电子版一起报送),于11月10日前连同纸质版证明材料(一式两份)报学生工作处张成功。

          二、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审核

    各二级学院组织毕业班班主任认真核实山东生源的有助学贷款的学生,对所报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填写潍坊职业学院已获得助学贷款2018年山东生源毕业生名单(附件三,电子版和纸质版一起报送),于11月10日前连同纸质版证明材料报学生工作处张成功。

          三、信息的录入

    根据各二级学院报送的特困生家庭高校毕业生信息和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高校毕业生信息汇总表,请毕业班班主任按照招生就业处要求在本校生源信息采集系统中对以上信息进行维护。

    1.特困生信息:在本校生源信息采集系统的扩展项二中填入“特困”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二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并在扩展项一中选择提交审核的特困生相关证明材料类型。

    2.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山东生源的毕业生信息在本校生源信息采集系统中的扩展项三中填入“助学贷款”字样(除此以外,扩展项三不能录入其它任何信息),并在扩展项四中填入毕业生助学贷款合同编号(可填多分合同编号,以“、”分开)。

    附件一《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

    附件二潍坊职业学院2018年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初选名单

    附件三  潍坊职业学院已获得助学贷款2018年山东生源毕业生名单

                                      学生工作处

                                   2017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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