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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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我院2017-2018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复查工作的通知
    2018-01-19 09:03  

    各二级学院:  

    根据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安排,决定开展我院2017-2018学年建档立卡学生复查工作。本次复查范围为2018度享受政策的省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学生需向学校提交户籍所在地扶贫部门出具的建档立卡证明。  

    证明模板为最新模板(见附件),该证明不允许改动。所有内容都需要填写,不能有空项。信息不完整的证明不予接收。经办人填写扶贫办工作人员姓名,联系电话填写当地扶贫办办公电话。服义务兵役、休退学学生及其他情况不在校学生不得纳入本次摸底范围。  

    请各二级学院高度重视,加强宣传,务必通知到每一位学生,确保受助学生不遗漏。要求所有2018年度享受政策的省定标准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必须利用寒假回生源地开具证明。各二级学院严格审查,摸底结果请于开学后一周内按省建档立卡模板内容填写《山东省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帮扶信息汇总表》报学生处王晓燕老师,同时上交学生的建档立卡证明原件。  

    学生工作处  

    2018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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