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门):
各二级学院安排一些学生在实习阶段留校参与各学院或部门教育教学管理和服务工作,总结以往的情况,这些学生在从事管理服务工作和生活过程中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请各二级学院(部门)要加强对这些学生的教育管理,利于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学生的个人发展。
一、摆正学生身份,不能摆“官架子”
这些学生尽管参与和协助教师进行学生教育管理或教学服务工作,但其身份仍然是学生,其留校实习的目的是为师生服务,进而提升个人素质。为此,我们不能把这些学生称之为“某辅导员”“某助理”“某老师”“某主任”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他们要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的教育和监督,要与广大学生平等相处,不能耍“官威”,不能带有“痞气”,要懂得放低身段,以谦和、亲切的态度为同学提供服务,以文明的言行组织开展教育管理活动。
二、做学生的榜样,不能出现“灯下黑”
留校实习学生要模范遵守潍坊职业学院有关学生管理、校园秩序管理、教育教学管理、公寓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自觉“正衣冠”。学生干部要带头学习规定,严格遵守规定,自觉维护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要以学生干部良好的道德品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影响和带动广大同学。如,不违反考勤纪律、不营私舞弊、不喝酒吸烟、不夜不归宿、不损害卫生环境、不违规用电等。
三、踏实肯干,不搞“花架子”
要树立“扎扎实实做事,踏踏实实做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作风,以实际行动赢得师生的拥护和信任。要按照有关教师的指导和要求,深入广大学生群体中调研了解真实情况,反映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要带头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身先士卒,身体力行,亲自到场、亲自了解、亲自实施、亲自处理,抓出成效,不作秀,不搞“花架子”;各项活动方案的制定,要从学生需求出发,多征求同学意见和建议,满足学生合理诉求,使活动更贴近学生实际,不做“传话筒”、不做“大喇叭”。
四、进行教育和帮助,不能过于“放心”“放手”
各主管学生负责人、团总支书记及有关教师要对留校学生给予一定的教育、关心和帮助,教育指导他们如何协助做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关心帮助他们的思想、身心健康、生活;要定期组织座谈会、谈心谈话会,了解他们各方面的状况和所需,指出存在的不足,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减少和避免工作中的失误,引领他们进步发展,促进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五、加强监督考核,不能“特殊化”
对留校实习学生的监督和考核要与其他在校学生一样,一视同仁。要用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要求来教育他们,要用大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来引导和约束他们,要把他们的日常行为表现纳入对他们的综合素质测评考核和实习鉴定中。对各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要给予表扬表彰,在奖助、评优、入党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对于思想不端正、作风不扎实、日常行为表现差的学生要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帮助,对严重违纪违规的学生要给予纪律处分,并劝其离校参加社会实习。
团委 学生处
2021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