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以及《高校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工作方案》要求,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学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项目 |
验收结论 |
备注 |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高校行政职能。 |
þ达标 □未达标 |
|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þ达标 □未达标 |
|
3. 机构和人员规模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43人,有2个校区。 |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5人 |
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
þ达标 □未达标 |
实有6个 |
4. 除主席、副主席(探索实行轮值制度的高校为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þ达标 □未达标 |
|
5.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þ达标 □未达标 |
|
6.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þ达标 □未达标 |
|
7. 校级学生会组织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
þ达标 □未达标 |
|
8. 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
þ达标 □未达标 |
|
9. 2019年10月以来召开了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
þ达标 □未达标 |
召开日期为:2019年12月26日 |
10. 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
þ达标 □未达标 |
|
11. 学生会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有实质性举措,学生会工作人员普遍知晓习近平总书记贺信和党中央致词精神,了解全国学联大会报告和章程修正案基本内容,了解团中央、教育部有关工作要求。 |
þ达标 □未达标 |
|
12. 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
þ达标 □未达标 |
|
13. 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þ达标 □未达标 |
|
14. 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þ达标 □未达标 |
|
15. 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þ达标 □未达标 |
|
二、《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表达和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规范健全学生会制度,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潍坊职业学院章程》和《山东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会名称为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英文全称为“WeifangVocationalCollegeStudent Union”,英文缩写为“WFVCSU”。
第三条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是在潍坊职业学院党委领导下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接受共青团潍坊职业学院委员会的指导,是学院党政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四条本会宗旨
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担当学院和同学之间的沟通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促进同学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和带领同学成长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第五条学生会基本任务
(一)遵守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结合我院发展职业教育的特点,在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同时,加强我院职业技术教育。团结和引导全院学生热爱祖国、勤奋学习、奋发成才,成为具有良好政治思想素质和突出专业技能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作为学院党委和行政部门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密切配合学院中心工作,代表和维护同学的具体利益;
(三)以我院职业教育为导向,组织学生开展形式多样的思想教育活动、学习活动、文体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科技与创新创业等活动。倡导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促进同学全面发展;
(四)维护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学生之间的团结,协助学院建设良好的校园秩序,优化学生学习、生活环境;
(五)倡导校园文明,树立潍坊职业学院良好的校风;
(六)加强同全国各高等院校学生会联系,增进交流与合作;发展同各国学生和学生组织的友谊与合作。
第六条本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山东省学生联合会、潍坊市学生联合会,为其团体会员。
第二章会员
第七条凡认同本章程,并取得潍坊职业学院学籍的学生(受留校察看处分者除外)均为本会会员。
第八条会员基本权利
(一)通过符合本会章程的民主程序参与本会的重大任务;
(二)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施监督;
(三)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在合理情况下要求本会维护个人和集体权益。
第九条会员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维护学院和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
(四)积极参加和支持本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开展;
(五)服从本会领导,履行章程所规定的义务。
第三章组织和职权
第十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和学院团委指导下依照国家的宪法、法律、法令,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十一条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代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在特殊情况下可提前或延期举行。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本会的工作任务;
(三)修改本会章程和工作条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
第十二条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简称学委会)是本会在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学委会对学代会负责,并受学代会监督。
履行以下职权:
(一)执行代表大会决议,决定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的重大事项;
(二)选举和罢免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三)代表全体会员对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学委会委员有权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
(四)召集学生代表大会,主持推选学生代表大会代表。
第十三条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主席团是学委会的常设权力机构。
履行以下职权:
(一)在学代会和学委会闭会期间,执行学代会和学委会决议,执行本会章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决定重大事项;
(二)主持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
(三)负责召集学委会会议;
(四)领导、协调、督促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
第十四条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简称学生会)是学代会和学委会的执行机构,受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学生会设办公室、宣传部、秘书处、自律部、安全部、学习部、卫生部、体育部、社团部、文艺部、女生部、勤工助学部、外联部、心理部、宿管部、新媒体与网络部等工作部门,负责相应的具体工作。
第四章各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
第十五条二级学院学生会和班委会是学院学生会在各二级学院和班级的基层组织。二级学院学生会接受学院学生会的工作领导,并对二级学院各班委会进行工作指导。
第十六条各二级学院召开学代会和产生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报学院学生会批准备案。各二级学院学生会要按照学院学生会的工作要求设置相应的机构。
第十七条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班委会在各二级学院党总支的领导和团总支指导下,依照学院学生会章程和各自的章程条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章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本章程的修改需由学生会委员会向学生代表大会提交修正案,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多数表决通过。
第十九条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 号 |
姓 名 |
政治面貌 |
院系 |
年级 |
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一年级新生、研究生不需填写) |
是否存在课业不及格情况 |
院系、班级学生工作经历 |
1 |
崔壮壮 |
中共预备党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7级 |
6/36 |
否 |
主席 |
2 |
张思清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18级 |
6/48 |
否 |
副主席 |
3 |
黄淑玲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5/37 |
否 |
副主席 |
4 |
王琳 |
共青团员 |
农林科技学院 |
2018级 |
8/36 |
否 |
副主席 |
5 |
金振奇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8级 |
9/36 |
否 |
副主席 |
6 |
朱建毅 |
共青团员 |
农林科技学院 |
2018级 |
11/36 |
否 |
组织部负责人 |
7 |
秦敬贺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学院 |
2018级 |
7/39 |
否 |
组织部干事 |
8 |
翟文凤 |
共青团员 |
化学工程学院 |
2018级 |
10/56 |
否 |
组织部干事 |
9 |
刘润峰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8级 |
12/51 |
否 |
组织部干事 |
10 |
刘星宇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5/49 |
否 |
组织部干事 |
11 |
胡建辉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18级 |
12/45 |
否 |
宣传部负责人 |
12 |
孙小钰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学院 |
2018级 |
8/45 |
否 |
宣传部干事 |
13 |
杨彪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8级 |
5/54 |
否 |
宣传部干事 |
14 |
宗小庆 |
共青团员 |
化学工程学院 |
2018级 |
18/61 |
否 |
权益部负责人 |
15 |
王睿臣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18级 |
7/39 |
否 |
权益部干事 |
16 |
张雪晴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学院 |
2018级 |
13/45 |
否 |
权益部干事 |
17 |
曹雅琪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12/44 |
否 |
权益部干事 |
18 |
王家辉 |
共青团员 |
农林科技学院 |
2018级 |
9/37 |
否 |
权益部干事 |
19 |
潘春光 |
共青团员 |
食品药品学院 |
2018级 |
12/40 |
否 |
权益部干事 |
20 |
李庆臣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18级 |
2/36 |
否 |
学习实践部负责人 |
21 |
胡忠光 |
共青团员 |
农林科技学院 |
2018级 |
8/37 |
否 |
学习实践部干事 |
22 |
岳则铭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14/44 |
否 |
学习实践部干事 |
23 |
孙孟翰 |
共青团员 |
化学工程学院 |
2018级 |
9/39 |
否 |
学习实践部干事 |
24 |
傅莲莲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11/47 |
否 |
学习实践部干事 |
25 |
段宗尧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8级 |
14/47 |
否 |
文体发展部负责人 |
26 |
王方元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9/46 |
否 |
文体发展部干事 |
27 |
付闯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10/33 |
否 |
文体发展部干事 |
28 |
李晓杰 |
共青团员 |
农林科技学院 |
2018级 |
11/36 |
否 |
文体发展部干事 |
29 |
付金霄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11/46 |
否 |
社团发展部负责人 |
30 |
于华萍 |
共青团员 |
经营管理学院 |
2018级 |
7/44 |
否 |
社团发展部干事 |
31 |
陈鹏 |
共青团员 |
信息工程学院 |
2018级 |
10/45 |
否 |
社团发展部干事 |
32 |
王润龙 |
共青团员 |
汽车工程学院 |
2018级 |
1/37 |
否 |
社团发展部干事 |
33 |
刘志健 |
共青团员 |
农林科技学院 |
2018级 |
10/36 |
否 |
社团发展部干事 |
34 |
贾媛 |
共青团员 |
化学工程学院 |
2018级 |
11/54 |
否 |
社团发展部干事 |
35 |
姜皓亮 |
共青团员 |
机电工程学院 |
2018级 |
13/33 |
否 |
奎文工作部负责人 |
36 |
程志浩 |
共青团员 |
文化创意学院 |
2018级 |
16/52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37 |
吴衍松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学院 |
2018级 |
8/37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38 |
杨雨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学院 |
2018级 |
9/44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39 |
王晓菲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业学院 |
2018级 |
10/42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40 |
高玉蓉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业学院 |
2018级 |
1/42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41 |
杨格 |
共青团员 |
文化创意学院 |
2018级 |
11/43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42 |
高元婕 |
共青团员 |
现代服务业学院 |
2018级 |
3/45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43 |
许诗曼 |
共青团员 |
国际商务学院 |
2018级 |
11/48 |
否 |
奎文工作部干事 |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潍坊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由本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分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两次进行。经学院党委和上级学联组织批准,潍坊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由5人组成。按照上级文件关于差额预选的要求,在民主推荐、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大会主席团提出候选人预备人选8名,其中差额3名。为便于各代表团酝酿,潍坊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的选举工作首先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分代表团进行预选,产生正式候选人;然后采取无记名等额选举的方式进行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在进行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代表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代表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差额预选和正式选举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投不赞成票者可以另选他人,弃权的不得另选他人。
预选和正式选举写票时,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人栏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差额预选时,预选候选人得赞成票必须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并经大会主席团研究通过后,方能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照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者(按姓氏笔画为序)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如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半数的预选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特殊情况由大会主席团决定。
正式选举时实行等额选举,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的半数,方为当选。
选票一律用书写色为蓝色或黑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书写要认真,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不清楚、无法确认的选票均为无效票。代表将选票填好后,由本人将选票投入规定票箱。未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替投票。
选举设总监票人1 名,监票人14名。监票人从代表团中推选,总监票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在大会主席团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分团预选时,每个代表团设监票人2名;大会正式选举时,设监票人4名。
大会设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8名,由大会主席团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
潍坊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总监票人、监票人和总计票人、计票人。
预选时,每个代表团各设一个票箱,由监票人和计票人分别到各代表团发票,按监票人、会议主持人、其他代表的顺序依次投票;然后在监票人监督下,分团集中计票。正式选举时,大会会场设2个票箱,投票按总监票人、监票人、主席台就座的代表、其他代表为序,依次投票。
预选结果由大会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由主席团确定候选人名单;正式选举结果由总监票人向大会主席团报告后,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员名单由大会主持人向大会宣布,按姓氏笔画排序。
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本次代表大会通过后生效。未尽事宜,由大会主席团负责解释。
六、校级学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地点:潍坊职业学院滨海校区清泽楼报告厅
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潍坊职业学院新一届学生会委员会;
3.审议通过《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章程(修订)》;
4.审议通过《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制度实施办法》。
宣传报道链接:http://www.sdwfvc.com/info/1083/23045.htm
现场照片: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1.以班级(学生组织)为单位召开学代会代表推选会,各单位可结合民主推荐和个人自荐,自行决定选举的流程,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按得票数量确定学代会代表;
2.学代会代表必须由本单位2/3以上成员参与选举产生,否则无效;
3.如已当选的代表因故放弃代表权利的,报主席团备案,该单位所放弃的代表名额不补入其他单位,应由原单位增补;
4.学代会代表经学代会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在学院公告栏公示无异议后,方可成为正式代表。
八、校级组织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或其他有关制度文件)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工作人员述职评议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学生会工作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全面准确地掌握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情况,提高学生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大局意识,根据《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的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述职坚持民主与集中相结合,应当有利于增强学生会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服务于广大同学意识,应当有利于促进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
第三条 校学生会工作人员评议会由学生代表、团委学生工作处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二级学院学生分会工作人员评议会由学生代表、二级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代表共同组成,成员以学生代表为主。
第四条 述职人员从政治态度、道德品行、学习情况、工作成效、纪律作风等方面进行述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其他工作人员向分管的主席团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述职。
第五条 述职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提交述职报告,述职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述职人员所任职务、任职期限;(2)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3)述职人员在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绩和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今后的改进措施;(4)其他应当阐明的情况。
第六条 评议会对学生会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评价考核意见作为学生会工作人员任免的重要依据,也作为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等事项的重要参考。
第七条 本办法由校学生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九、学校党委指导学生会组织工作情况
一直以来,学校党委始终坚持对学生会的领导,定期听取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汇报,学校党委副书记宋桂言多次出席学生会成立大会、学生代表大会、学生干部培训等活动。2019年学院出台《潍坊职业学院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潍职院党办[2019]17号)文件,为学生会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十、校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序号 |
类别 |
姓名 |
是否为专职团干 |
备注 |
1 |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校团委副书记 |
牛文欢 |
是 |
|
2 |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刘佳 |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