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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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早操活动的通知
    2020-10-10 10:48  

    为了促进学生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锤炼意志,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健康山东2030”规划纲要》《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体育工作实际,制定本通知。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要求,牢固树立“健康第一”教育理念,加强和改进学院体育工作,切实提高学生体质健康水平。  

    二、实施目标  

    以“健康生活、强健体魄”为目标,培养学生运动兴趣、增强学生体质、健全学生人格、锤炼学生意志,帮助学生树立健康第一的理念和组织纪律观念,在全院形成热爱体育、崇尚运动、珍视健康的浓厚体育氛围。  

    三、活动安排  

    (一)参与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早操时间  

    每周一至周五6:30—6:50(如场地受限,可适当延长时间,错时进行),特殊天气暂停活动。  

    (三)早操内容  

    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在指定区域进行跑操等活动。  

    (四)早操地点  

    各二级学院按划分区域组织开展早操活动,详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管理。各二级学院成立以分管学生负责人为组长的早操工作实施小组,具体负责本二级学院早操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充分保证时间。各二级学院根据学院统一组织安排出操,出操时间原则上为15-20分钟。10月12-16日,2019级学生在体育指导教师指导下适应场地,10月19日正式开展早操活动;2020级新生军训结束后,自11月2日开展早操活动。  

    (三)科学设计内容。通识教育中心根据学生生理、季节等实际,进行活动内容、队形设计、运动负荷控制和运动技术指导。活动内容一般以跑步为主,鼓励各二级学院和教师自编自创易学、易做、运动量适中、受学生欢迎的早操项目,不断提高早操活动质量。  

    (四)合理安排场地。各二级学院跑操应在指定区域进行,其他项目可根据情况在教学楼、宿舍楼间空地等场地进行。不得组织学生到校外马路、广场或其它公共场所出早操,确保师生人身安全。  

    (五)加强安全教育。安全保卫处做好早操时间段校内车辆管理工作,提供安全保障。各二级学院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引导学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意识;根据学生身体情况开展活动,预防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学生到指定场所出操,衣着宽松,穿运动鞋,不装、带各类坚硬、锋利物品。  

    (六)加强督导检查。团委学生工作处对全院早操组织情况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学院团学工作年度考核;各二级学院制订班级和学生个人早操奖惩办法,认真落实学院早操实施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七)坚持阳光体育。各二级学院落实“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制度,加强学生课外锻炼,不以早操取代大课间体育活动,确保到2022年学生每天校内阳光下体育活动时间达到1.5小时。  

    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学生早操活动区域划分表  

    2.潍坊职业学院学生早操活动体育指导教师分配表  

    3.潍坊职业学院学生跑操活动技术要求  

    团委学生工作处通识教育中心安全保卫处  

    2020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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