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激发广大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升我院学生管理工作整体水平,经学院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7—2018学年学院“十佳辅导员(班主任)”和“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热爱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恪守职业规范。
(三)遵循思想政治工作规律、教书育人规律和学生成长成才规律,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引导学生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模范践行者,培养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四)按照专业化、职业化的方向不断完善发展自我,专业素养和职业能力突出,工作开展有特色、有亮点。在同等条件下,对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方面取得一定科研成果,参加学院、省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取得一定成绩的辅导员(班主任)优先推荐。
(五)积极组织开展学风建设活动,所带班级或专业学生学风好,成绩优秀,能保证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所带班级学生在团学量化考核中成绩突出,本学年被评为学院“先进班集体”。
(六)热爱学生工作,关爱学生进步,关心学生困难,关注学生就业,引导学生成才,敬业爱岗,工作成绩突出,在教职员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七)所带班级学生遵纪守法,2017-2018学年未有重大恶性事件发生;
(八)积极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活动,有家访工作经历;
(九)申报十佳辅导员(班主任)原则上应具备三年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申报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原则上应具备两年以上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经历。
二、评选办法
(一)各二级学院根据2017—2018学年考核成绩对本学院辅导员(班主任)按分配名额(见附件)进行评选推荐,推荐名单以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二)学院组织评委对二级学院推荐的候选人进行评审,确定10名辅导员(班主任)为2017—2018学年“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人选,其他的为2017—2018学年“优秀辅导员(班主任)”人选;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院研究批准,授予获奖同志潍坊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班主任)”荣誉称号。
(三)学院从“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中择优推荐人选参加山东省第九届“山东高校十佳辅导员”和“山东高校优秀辅导员”评选。
三、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范围为2017—2018学年各二级学院辅导员(班主任)。
四、评选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评选推荐作为加强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提高学生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按照实事求是、民主推荐、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开展评选推荐,切实组织落实好评选推荐工作。
(二)广泛宣传辅导员(班主任)工作的先进典型和杰出成效,树立广大学生管理工作者的学习榜样,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超越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请各二级学院于9月11日(星期二)上午11点前将候选人推荐名单、推荐表(500字以内的事迹简介,内容真实客观,既反映候选人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的业绩,又注意凝练候选人的核心事迹)打印稿、电子稿、获奖荣誉证书(电子图片)报团委学生工作处隋鹏老师。
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2.潍坊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推荐名单
3.潍坊职业学院2017—2018学年“十佳辅导员(班主任)”“优秀辅导员(班主任)”候选人推荐表
团委学生工作处
2018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