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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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团学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
    2019-09-09 15:17  

    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团学各项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和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及时发现典型、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学院决定开展评选2018-2019学年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的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三好学生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并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

    (2)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3)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在校期间具有社团、志愿者服务和劳动经历,积极参加职场体验、创新创业等活动。

    (5)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秀(班级前30%)。在各级各类技能大赛中成绩突出者优先。

    2.优秀学生干部

    (1)德才兼备、品学兼优,具备三好学生的1、2、3、4条。

    (2)担任学生干部一年以上且目前仍在任。

    (3)积极参与和组织各项集体活动,主动配合学院和老师开展管理工作;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各项工作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4)能正确处理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学风严谨,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和综合测评成绩优良(班级前50%)。

    3.先进班级

    (1)全班学生能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思想政治活动。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健康文明;全班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文明礼貌,团结互助,自觉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潍坊职业学院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班内无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

    (3)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努力学习专业文化知识,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

    (4)全班学生学习气氛浓厚,崇尚科学,学习刻苦,互帮互学,锐意进取,学习成绩或班级综合测评考核成绩名列前茅。

    (5)全班学生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类主题教育、科技文化和社团等活动,积极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体娱乐、素质拓展等活动,班级活动有品牌有特色。荣获百优团支部班级优先推荐。

    (6)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学生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4.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自觉加强思想修养。

    (2)热爱专业,学习刻苦,成绩优良。

    (3)遵守团的纪律,诚实谦虚,团结同学,助人为乐,公道正派。

    (4)积极参加团的活动,执行团的工作决议,圆满完成团组织交给的任务,在学习、工作和其他社会活动中,较好地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5.优秀团干部的评选条件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政治上、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

    (2)热心团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能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并组织开展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

    (3)学习刻苦、工作勤奋,作风踏实,勇于钻研,成绩优良。

    (4)所在团组织的组织活动正常,各项制度健全,团支部工作突出。

    6.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班子健全,各项制度健全,组织生活正常。

    (2)支部一班人团结一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团组织部署的各项任务。

    (3)熟悉本支部团员青年的思想特点,善于调动广大团员青年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针对性的开展各种富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4)团员青年热爱专业,刻苦学习,整个支部形成刻苦学习文化知识的良好风气。

    二、评选范围

    学院2017、2018级班级及有正式学籍学生。 

    三、评选办法

    评选办法严格按照《潍坊职业学院学生评优办法》规定内容评选,请各二级学院负责本学院所有高、中职班级和高、中职学生的评选预选工作。各二级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本着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认真开展评选工作,形成评选工作报告,根据评选批次时间,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学工系统上进行填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认真填写潍坊职业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和“先进团支部”汇总表(以上表格见附件),以上表格填写后和评选工作报告盖二级学院公章,纸质版和电子版一并报送。

    四、名额分配

    1.三好学生,按照正式学籍在校生总数的15%比例评选;

    2.优秀学生干部,按照正式学籍在校生总数的5%比例评选; 

      3.先进班级,按照班级总数的20%比例评选;

    4.优秀团员,按团员总数的10%评选;

    5.优秀团干部(包括团支部委员及其以上的专、兼职干部),按团员总数的5%评选;

    6.先进团支部,按团支部总数的30%评选。

    五、评选要求

    1.评优过程使用学工系统进行申报、审核。

    2.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评优标准执行。

    3.请认真填报有关评优内容,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各类荣誉、体测成绩单、教务成绩单、班级综合测评成绩)。

    六、评选时间和注意事项

    请于2019年9月17日前将高、中职班级各项评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级)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团委学生工作处华杰老师处;高、中职团委各项评优(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的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团委学生工作处刘佳老师处。


     

     

    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三好学生汇总表;

    2.潍坊职业学院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

    3.潍坊职业学院“先进班级”汇总表;

    4.潍坊职业学院优秀团员汇总表

    5.潍坊职业学院优秀团干部

    6.潍坊职业学院“先进团支部”汇总表


     

     

     

    团委学生工作处 

                                           2019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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