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职业学院解除学生纪律处分的流程
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在六月中旬和十二月中旬进行。学生应当在6月7日至15日或12月7日至15日提出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一、由学生本人向学生工作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潍坊职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审批表》,注明何时何地因何原因受到纪律处分),附思想总结;
二、辅导员或班主任组织班班同学对申请人的申请意见进行民意测验,并提出处理意见;
三、二级学院(部)研究后提出意见并将该生谈话记录存档;
四、安全保卫处、教务处、后勤服务处、学生工作处等相关部门提出处理建议;
五、学院分管领导审批,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作出决定。
解除学生纪律处分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日常表现良好,学习努力,不断加强思想修养,能够深刻认识存在的问题和错误;
2.第一次受到纪律处分,且考察期内未再受到校、院(部)通报批评及纪律处分的;
3.解除处分之前,须进行民意测评,所在班级的学生和任课老师、二级学院(部)管理人员各有2/3以上人员同意解除方可申请解除;
4.符合考察期限的规定。
附件:1.潍坊职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审批表
2.潍坊职业学院违纪学生谈话记录表
附件1
潍坊职业学院学生纪律处分解除审批表
二级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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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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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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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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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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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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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评
票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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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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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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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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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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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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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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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纪
事实
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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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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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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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
或
班主任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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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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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
学院
(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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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二级学院(部)主任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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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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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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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卫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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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保卫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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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
部门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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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相关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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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处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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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学生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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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领导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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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签字: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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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潍坊职业学院违纪学生谈话记录表
二级学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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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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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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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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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人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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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文件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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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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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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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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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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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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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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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记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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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签字:
谈话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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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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