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日,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印发《关于命名2019年度市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村镇、文明社区的通报》,通报表彰了全市2019年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我院顺利通过2019年度市级文明校园复评,连续三年获评“市级文明校园”称号。
一年来,在学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院师生员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紧紧围绕“抓党建,促创建”的工作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开展了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和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在复查工作中,圆满完成潍坊市精神文明建设动态管理系统的填报,以优异成绩通过复评。
下一步,全院师生将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文明创建活动,对照《全国高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山东高校省级文明校园测评材料审核基本要求》的标准要求,明确责任、细化分工,探索新方法、创造新载体、形成新经验,不断巩固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推动学院文明校园建设水平再上新台阶。(周庆利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