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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2017-12-07 16:29  

关于进一步做好导师制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试点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潍职院党办字【2017】27号)精神,前期各二级学院积极申报,采取教师自荐、二级学院选聘、学生工作处审核的方式,推选出导师96人、学生464人由学生工作处备案。为确实做好导师制工作,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1.根据《关于试点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意见》,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导师队伍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学生导师制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导师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请各二级学院将《学生导师制实施细则》于12月15日前报学生工作处华杰老师。

2.各二级学院召开导师会议,明确职责,提出具体要求,导师制指导工作从12月份开始实施。

3.根据《关于试点大学生导师制工作的意见》,实施导师指导记录手册制,导师要认真履行职责,制定指导计划,每周一次对学生进行指导,确保对学生指导的时间和效果,学生及时记录导师的指导过程、内容和收获。《导师制基本情况登记表》、《导师制指导记录表》、《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导师制学期总结表》及《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要实事求是、认真填写,每月5号前交二级学院备案立档,以备学期末检查考核。(各种表格附后,自行打印由导师、学生使用)

4.学院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与二级学院,每学期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考核主要依据导师的投入、学生满意度、学生成长、获奖等情况,及查看导师指导计划总结、导师记录手册、学生记录手册内容等进行综合评价。

附:1.导师制基本情况登记表

2.导师制指导记录表

3.导师制活动记录表

4.导师制学期总结表

5.导师制活动记录表(学生用)

 

 

学生工作处

201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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