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部):
为贯彻中央《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指导意见》、省政府《山东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2015-2020年)》(鲁政发[2015]22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诚信教育活动的通知(鲁教法函[2017]5号)》,深入推进青少年学生诚信教育,普遍提高学生的诚信意识,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学生诚信教育活动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的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突出抓好诚实教育和守信教育,将诚信教育融入到法治教育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和教育实践活动,坚持课堂主渠道与宣传实践活动相结合、长效管理与专项治理相结合、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使学生了解诚信的基本内容,充分认识诚信是立身之本、做人之道,增强学生的诚信意识和法律素质,牢固树立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道德观念,弘扬法治理念和契约精神。
二、活动内容和时间安排
诚信教育活动要遵循生动活泼、形式多样、小型为主的原则,既要有声势、影响,又要扎扎实实。要根据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认知规律,结合专业特点和工作实际,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一)第一阶段6月27日-7月14日
以主题班会或团课形式举行一次诚信考试教育,以二级学院(部)或班级为单位,对诚信考试进行庄严承诺。
(二)第二阶段7月17日-8月28日
发动学生充分利用假期,开展以微电影、动漫、绘画、歌曲、相声小品等形式的征集、评选、展演等诚信主题活动。
(三)第三阶段8月28日-10月20日
1、举行一次“国旗下讲诚信”主题教育活动,学院统一在升旗仪式上开展以诚信为主题的宣讲活动。
2、开展一次诚信经典诵读活动,以二级学院(部)、班级为单位集体诵读传统文化中有关诚信的经典格言、论述;讲一次诚信小故事,充分挖掘历史和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故事,以故事演讲的形式宣扬诚信的重要意义。
3、征集诚信案例,发现身边和现实生活中有关诚信的典型案例、典型人物、先进人物,在网站、微信平台和校园广播进行宣传。
4、举行一次诚信主题班会,充分开展诚信大讨论,结合贫困生认定、奖助学金评选,教育引导学生如实反映家庭经济困难情况,既不应隐而不报,更不能夸大虚报,促进学生凝聚诚信共识,树立诚信意识。
5、开展一次诚信征文活动,面向全体学生开展诚信主题征文活动,写身边人、身边事,反映诚实守信、恪守承诺等诚信内容。
各二级学院(部)要于6月底通过各种形式启动诚信教育活动,要在活动中不断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增强实效。
三、总结提升
各二级学院(部)要根据通知要求开展主题教育活动,形成“人人知诚信、人人讲诚信”的良好氛围,并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文字、图片、视频等)于10月20日前报学生处华杰老师处。
学生工作处
2017年6月26日